9月29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建字〔2024〕284号),并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此次深圳限购有针对性解除。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户籍家庭和单身保持原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外围区域可再购买1套住房。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心区域供求关系基本平衡,外围区域供大于求,而且去年以来房价出现了持续、大幅度的下调,止跌企稳的压力比较大。其次,非户籍继续限购1套,但在中心区买房需要1年社保,原来则需要3年社保,买房的门槛大幅度降低。
对于盐田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等区域新政明确已经不需要1年社保的要求,虽然这些区域地处外围,但对于深圳新青年新市民购房不再有限制性门槛,对首套刚需是利好。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消限售
《通知》提及,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而按照此前政策,商品住房须限售3年,商务公寓限售5年。
房企可自主定价
《通知》提到,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对房企而言,此次政策明确房企可以自主定价,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房企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价格策略,有助于增加市场的竞争力和活力。房企之间将更多地通过品质、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竞争来吸引购房者。并可通过灵活的定价策略加速资金回笼,缓解资金压力。
增值税征免年限“5改2”
《通知》明确,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指出,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这一条是市场非常期待的,大量的以旧换新需求市场现实存在,但是购房者换房成本高,尤其是交易税费高,此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市场盘活。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方面,《通知》提及,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此外,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业内指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调整为20%。从实际降低的幅度来看,二套受到的利好更为明显,虽然没有达到国家给定的15%最低标准,也明显降低了改善群体的上车门槛,对于改善人群入市更为有利。